吉安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筹备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或数学与统计类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主要负责吉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业务工作。熟悉电脑办公软件Excel、Word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吉安县庐陵大道卫生大厦6楼,联系电话:0796-8442237。邮箱:jaxtjj@163.com。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的需填写《吉安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通过邮箱报名的需提供《吉安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应聘者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面试时须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提交材料的报名者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面试、体检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计法知识等。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最后总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3.体检: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录用资格。
四、录用和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2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限一年一签,可以续签。
2.试用期满月薪3300元(基本工资2800元+用餐补助500元);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险等。
3.根据全年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