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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编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7:08:12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公告(二)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吉安文艺学校。学院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规划定位建设,占地1098亩,建筑面积约40万㎡,投资总额近13亿元。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特区带老区、名校助普校”新模式。2023年,学院被列为江西省第二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23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考试形式见附件1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的,以个人档案为准,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按相应学历学位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专业资格以专业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证明。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4日12: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80.4.172:50740/)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应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

3.系统报名填报要求:

(1)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附件3);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时间须在2023年2月1日后);

(3)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人护照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查询审核状态。因缺少相关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回复考生,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携带线上报名的材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西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核验通过后,进入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点击报名信息栏跳转至报名信息详情页,下拉至页面最后点击“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两日(8月17日起)可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公文处理、公文写作等能力,笔试时间9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内容和专业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技能理论或实操能力。

3.成绩计算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最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2)考试形式为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

(3)考试形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岗位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最终成绩计算: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4.拟录

最终成绩70分及以上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结合的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三、体检、公示、报到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学校对拟录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然后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试用、录用和待遇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含试用期)的待遇按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96-8263093 /0796-8263313。

监督电话:0796-8263542。

附件【附件2: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1: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