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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15:43:44

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10名(其中应急战斗员6名,信息宣传员1名,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和视力正常;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5.报考应急战斗员岗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即:1997年8月1日后,2005年8月1日前出生),部队退役士兵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者连续从事森林消工作2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92年8月1日后,2005年8月1日前出生)。

6.报考信息宣传员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大专学历新闻传播大类(66),本科学历新闻传播学类(0503),研究生学历新闻传播学类(050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1日后出生)。

7.报考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的具有5年以上驾龄(以取得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时间为准),目前持有准驾车型B1的有效驾驶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后出生),有驾驶通讯车辆或者有车辆维修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同时也兼备战斗员职责,必要时要参与森林防灭火、保障通信等任务。

8.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3)有列入失信名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5)存在其他不宜进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综合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9日(截止到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报名表》(附件1),发到指定邮箱:pwh0517@qq.com,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XX岗位队员”字样;联系人:彭伟浩,联系电话:0796-826906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1)《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7)对于报名特殊需求岗位人员,需提供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8)如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各地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等),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隐瞒不报者自行承担后果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的还需要提供:

(1)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2)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报考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的人员需自行到吉安市车管所开具相关材料,吉安市车管所咨询电话:0796-2172067。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以便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分值占50%,100米跑、引体向上分值各占25%。

1.报考应急战斗员岗位的,体能测试存在一个测试项目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60分的视为“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试计0分,且取消综合考核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报考信息宣传员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3.报考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000米跑:测试按照400米标准跑道进行,全程7圈半,到终点后计时结束。按照测试要求,不允许参考人员踏入内圈左侧辅道,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100米跑:测试按照100米标准跑道进行,抢跑3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引体向上:测试在标准单杠上进行,参考人员上杠后需悬停3秒后进行测试,计数要求下颚过杠,每完成一个动作手臂需完全伸直。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实操)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其中:

1.应急战斗员

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等方面知识,占总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20%。

2.信息宣传员

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等方面知识,占总成绩3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50%。

3.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

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等方面知识,占总成绩20%;实操主要测试考生车辆驾驶、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50%。

(五)考试安排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吉安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3个项目。

2.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具体地点视报考人数情况后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设置题库,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问答题。考试时间限定90分钟。

3.面试(实操)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操)内容:按照实际报考岗位面试,应急战斗员和信息宣传员结构化面试一并安排,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实操考试另行安排场地。

(六)成绩记取

按照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计算个人总得分,按照招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操)人员。

(1)如出现实际入围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情况,按实际人数入围,如不参加笔试和面试(实操),视为自动放弃。

(2)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100米、引体向上顺序用三科成绩分别对比,以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聘用。

(3)总成绩按100分来计算,具体体能科目对应得分请比对附件2。

应急战斗员总得分=(3000米成绩*50%+100米成绩*25%+引体向上成绩*25%)*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60分的视为“不合格”。

信息宣传员总得分=(3000米成绩*50%+100米成绩*25%+引体向上成绩*25%)*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车辆驾驶员兼战斗员总得分=(3000米成绩*50%+100米成绩*25%+引体向上成绩*25%)*30%+笔试成绩*20%+实操成绩*50%。

(七)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附件结论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存在政审不合格,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再次进行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吉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管理要求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要求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保持24小时执勤待命状态。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在位。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处罚,直至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的队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3655元。正式聘用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标准执行。

2.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每5年一签,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退出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作岗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公告由吉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826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