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解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短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永新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财务会计岗在本县教体系统内选调;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校建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在本县教体系统内和本县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中选调;县卫健委计划生育协会在本县医疗机构内选调;其他县直事业单位限本县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永新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时间到2023年11月30日止,年龄计算方法: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5.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三定向”人员需服务期满5年,其他事业人员工作在本县满2年方可报考(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到2023年11月30日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专区)。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②《永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三)发放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5:30前到县人社局三楼人事人才股领取准考证,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截止当日电话联系报考人,商榷是否改报,未改报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其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选调的岗位,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减选调人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笔试地点为子珍小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资格审查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1)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后,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不影响选调的,经县委编委、县政府批准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永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电话: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71。
永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