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县管科级领导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公告涉及的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原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
4.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日。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彭泽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人:周丽红,联系电话:0792-5955180。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公开选调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公开选调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共 200 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比 50%。
2.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60分)和申论(40分)。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3月中下旬。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行政审批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中,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程序完成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入闱体检的选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选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素养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4.体检和考察阶段,选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体检,考察(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六)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行政审批局安排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选调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编办、行政审批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
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