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九江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九江职业大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1名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学历(或学位)层级需达到岗位要求,并且在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
3、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正常工作日8: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邮箱:jjzdrsc2024@126.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92-8375005)
4、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九江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扫描成电子件,与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 报考岗位+姓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九江职业大学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九江职业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采取心理测试、综合能力考核方式进行。
1、心理测试。由九江职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报考者进行心理测试分析,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予聘用。
2、综合能力考核。由九江职业大学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综合能力及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拟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考生名单在九江职业大学官网上发布公告。
(四)体检
体检由九江职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九江职业大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补录。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由九江职业大学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职业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职业大学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及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不再递补。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九江职业大学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需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转岗或调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职业大学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按《信访条例》不超过90天,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0792-8368513
咨询电话:0792-8375005
附件: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