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卫技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修水县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具体岗位要求如下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药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药学 |
取得初级职称以上 |
康复治疗师 |
2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
取得初级职称(应届毕业生除外) |
康复医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
取得初级职称以上 |
儿科医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初级职称(应届毕业生除外); |
二、报名程序
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0日
地址:修水县卫健委 人事股(304室)
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选聘程序、时间和地点
1、报名→综合资格审查→合格→理论考试→按1:2进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2、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修水县卫健委食堂三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体检
根据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总分排名,按拟招聘人员1:1进行体检,未按时进行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公示
按照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总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2-7625622
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