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岗位:基层派出所勤务辅助岗18名,机关一线勤务辅助岗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30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武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人员信息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8:30至6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宁县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1-106室)
联系人:
李经理:19170287640(微信同步)
李主任:19318592910(微信同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时事政治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6.岗位调剂。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报《报名表》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1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复审规定的比例时,经研究,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调减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2.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应先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面试了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共3项,分别为:
(1)10米×4往返跑。
(2)纵跳摸高。考生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自愿也可提前进行)。
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武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武宁县公安局审定后,在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试用期六个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
6.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6月30日。
七、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武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2-2760912
武宁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1.2023年武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1).xls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