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办园)公开选调186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0名)、小学( 96名)、公办幼儿园( 10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 80名):语文15 名、数学11 名、英语12名、物理 5名、道法6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8名、体育3 名、生物 5名、地理6 名、化学4 名、信息技术1 名、心理健康2 名。
2.城区小学岗位(96名):语文28名、数学22名、英语13名、体育 8名、音乐7名、美术6名、道法2 名、科学3 名、信息技术1 名、心理健康6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 10名):幼儿园教师 10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正式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通过正式招聘、定向师范毕业生安置或外县调入我县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在本县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在我县正式参加工作或外县调入我县正式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小学、幼儿园满2年及以上、年龄在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在我县正式工作未满五年的;
8.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报考学科、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亲自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3年8月3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3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2023年本土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不要参加选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考生本人必须现场报名并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
(三)考试时间:2023年8月6日(星期日上午)(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5日下午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特殊加分
(一)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二)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三)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四)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一)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4-2026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二)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4-2026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3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本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中的本土计划考生不参加选岗考试)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