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都昌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都昌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选调人数
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笔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四、选调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需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岗位(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和任职经历,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
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92 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
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此次选调所有环节。
2.学历条件: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条件:正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三支一扶”基层服务期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30日。
4、专业条件:审计、财务管理、会计、工商管理、土木工程专业。
5、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股。
3.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表一张,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为在公开考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公开考选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入围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体检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考试及资格审核
1.考选方式
采取笔试方式。
2.笔试
(1)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公开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2)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延迟开考并另行公告。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6)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人社部门负责。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笔试后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3)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考核管理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考生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四)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确定人选
笔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退回原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乡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公开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792-5223932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