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办事处招聘经济专干的公告
为加快东湖区“一争创三打造”发展目标,进一步储备和优化专业经济工作人才队伍,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经济专干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经济专干,主要职责:负责街道办事处经济工作等相关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经济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广,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统计和会计专业人员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形象气质良好,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1)下载《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查表》),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
(2)将《审查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等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13589960@qq.com。邮件“主题”栏须标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者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严格按照公告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报名。
(2)应聘者留存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用人单位。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影响考核录用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通过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步骤进行招聘,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待审议后确定试用人员。其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一)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材料筛选及资格审查。
(二)素质评定及笔试
1.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集中组织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写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者现场须携带的材料:(1)本人亲笔签名的审查表原件;(2)身份证原件(未带身份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3)学位、学历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4)业绩相关的佐证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闭卷考试。笔试试题由局招商推进股、局办公室命题。
(三)组织面试
1.面试试题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命题,由办事处领导班子负责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笔试及面试后,由豫章街道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豫章街道承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公示
根据招录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待审议后确定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录用,办理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要求报到。
如招聘人员未达到符合条件的招录人数,由区投促局再从未招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重新补足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最终确定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3000元/人,每人年收入总额不低于5万元,在聘用期间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应聘岗位:受邀且非居住在南昌市的应聘者往返交通费自理。
2.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的聘用人员食宿自理(除正常工作用餐外)。
3.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基本工资的80%。
4.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培训,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者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二经路6号
单位邮编:330000
联系电话:0791-86813365联系人:涂相耀
招聘邮箱:313589960@qq.com
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