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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南昌市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12:00:35

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学科专业分类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2023年5月26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江西赣江新区网(www.gjxq.gov.cn)进入“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2.报考人员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个人信息,选报招考岗位,并上传本人最近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预审时只审核填写信息是否完整、报考人员的证件照是否清晰,学历、年龄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不进行其他资格预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费不予退回。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签名后,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网上缴费

通过预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7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27日14:00至5月28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江西赣江新区网上发布。

4.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如该岗位无人报名,经研究可考虑酌情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三、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机考和面试,总分100分,机考占40%,面试占60%,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机考

1.时间及地点:详见机考准考证。

2.内容:机考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三基”知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机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西赣江新区网。

2.根据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3:1,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机考环节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

⑤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⑦近半年内免冠1寸证件照2张;

⑧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不再公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压力状态下的综合分析能力等。

2.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5.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江西赣江新区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签订续聘合同,聘期3年。

2.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薪酬待遇

享受新祺周卫生院现有在岗正式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福利、奖金、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缴纳医社保,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凡有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考人员如有咨询、投诉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791-83886209

岗位咨询电话:0791-87378664

监督投诉电话:0791-87376187

3.未尽事宜由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赣江新区新祺周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