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类别及代码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科研助理a | 2 | 药学(100701) | 25周岁及以下 | 本科 | 学士 | 2023届应届毕业生 |
科研助理b | 1 | 临床医学(100201k)或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 ||||
科研助理c | 1 | 临床医学(100201k)或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
二、报名时间、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的成功应聘我院岗位,请您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投送材料:
1.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3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word版,免冠近照一寸电子照片(粘贴至报名表中);
2.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版;
3.个人简历电子版;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或院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5.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请将上述材料按(1-5)上述顺序,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至人事处邮箱(fzrsc1895@163.com)(文件名格式为:毕业院校+姓名+专业,如“南昌大学+张三+内科学专业)。
三、报名须知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应聘材料,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应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将不予受理;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将不予受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限2023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核及试用
考核方式待定。人员录用后,试用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8702594229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东临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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