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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市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5:47
  萍乡市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需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
 
  1.灭火战斗员岗位8人;
 
  2.驾驶员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年龄为18至30周岁公民(1994年1月5日-2006年1月5日间出生);
 
  7.灭火战斗员、驾驶员岗位要求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凭,驾驶员岗位要求有车辆驾驶证(驾照B2及以上且1年驾龄以上),驾驶技术过硬,懂得车辆基本维护;
 
  8.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9.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招男性。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月5日至1月19日,接受咨询、报名。
 
  3.报名地点: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厅一楼(萍乡三中旁)联系电话:19007990119(柳副站长)、15797925001(张副站长)、15679911980(于助理)。
 
  4.报名需带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专及本科以上学信网所查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高职或中专需上交毕业证书下方有所属网址进行查证打印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查证需上交毕业院校出示相关证明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1);⑦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⑧个人征信报告;⑨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考试分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四项,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制:体能测试分数占总成绩60%,笔试分数占总成绩2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20%计算。考试期间食宿费用由应聘对象自理。
 
  1.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4折返跑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1000米跑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测试项目得分标准按《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请应聘对象自备运动服装,并充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2.笔试:笔试内容参考《2024年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业务理论考试题库》(附件3),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面试: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对象自理。应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后3日内到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办提交复检申请,经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意见一致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呈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应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名单将在萍乡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3个月(集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随队驻训1个月。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存在重大疾病或隐疾不能适应消防救援工作的;
 
  3.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5.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6.思想不端正、严重违反队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聘用与待遇
 
  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制度。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薪资待遇执行大队现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标准,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符合入职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的工资逐级递增;岗位工资根据个人表现,参加相应考核培训进行任职,增加相应工资档次,表现优异的人员可以根据条件竟聘专职管理骨干,骨干享受相应等级津贴。
 
  3.聘用后统一由单位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成长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重要通道,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上国家队消防员后,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年限计入本人职级定级和工资档次定档。
 
  5.经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优秀的,可参与评功评奖及表彰奖励,违反规章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且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
 
  (二)本次招聘公告在萍乡消防公众号、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安源发布平台上发布,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
 
  (三)应聘对象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对象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安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