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上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6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上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各招聘岗位年龄以对应职位年龄要求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9:00至8月11日17:00。
2.报名步骤
(1)注册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col/col83005/index.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进行诚信报名。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每个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到8月11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9:30登录萍乡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常识内容。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岗位招录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以上岗位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复审。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过渡期辅警需工作单位出具的过渡期辅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经递补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文职辅警采取“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各项目标准如下,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1)男子组
(2)女子组
备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
(六)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上栗县公安局党委批准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政策咨询电话:0799-3661470(上栗县公安局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15979267383(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上栗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