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湘东工业园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现制定湘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调范围
全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二、选调岗位
1.党政办公室岗位8个;
2.经济发展办公室岗位8个;
3.规划建设办公室岗位8个;
4.综合协调办公室岗位8个。
选调报名仅填办公室名称,不报具体岗位,录取后由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至所报办公室下属岗位。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详见附表1,仅供参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自觉执行上级和园区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具备岗位相关实践经验,获得相关专业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
4.身体健康,能在选调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6.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3.基层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合格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编制管理。经湘东工业园公开选调聘任的人员,对园区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保留编制内身份,实行干部管理体制内任职与聘任管理体制内聘职分离、档案工资与绩效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与聘用合同管理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机制。保留编制内身份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晋升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等级。晋升后的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等级存入档案,作为编制内晋升、交流、调整档案工资和办理退休的依据。由园区落实专人负责保留编制内身份人员年度考核、工资变动、奖惩情况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等工作。
(二)薪酬管理。采取以绩效工资为核心的薪酬制度,工作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项构成。
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以本人资历和原有编制身份为依据,根据国家现行工资政策确定、调整,按月发放。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目标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聘用的岗位及职级相对应的任职要求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和贡献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具体按《湘东工业园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1.报名
(1)有意愿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日湘见”平台下载并填写《湘东工业园岗位选调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979967940@139.com(邮箱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竞聘岗位数额(32个岗位)的2倍以上,否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下调竞聘岗位数额。
(2)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一份;③任职证明一份;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⑤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⑥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时间要求:以上材料于2022年5月27日17:00时前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湘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三楼326室);联系人:胡玉芳(联系电话:15179969288)。
2.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侧重于了解报考人员的人岗相适度,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按照1:2的比例数,根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闱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3.考察
(1)根据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按照分数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由湘东工业园党委、管委会组成考察组对选调岗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若考察未通过,依次替补进行考察。
(2)本次考试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影响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情形的,将移交纪委处理。
4.公示
对拟聘任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没有问题的,由园区管委会发放聘书,聘期三年。分管负责人对确定的一、二、三级主办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聘用期限
一经聘用,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聘期3年,明确岗位责权利等(因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园区可提前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所聘岗位职务自行免除。
七、报名要求
公开选调全程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监督。监督电话:0799-341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