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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井冈山市委办公室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4:28:29
  井冈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井冈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方式
 
  (一)选调岗位
 
  市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备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以下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1.已借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人员;
 
  2.全市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②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③身份证、毕业证、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④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政审和资格审查
 
  考试前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等相关部门意见,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即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低于1:3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井冈山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将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本人提交书面放弃声明)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一)体检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调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对因体检或本人放弃体检等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考察
 
  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调动
 
  经公示期满通过后的拟调动对象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经费渠道和人员身份维持不变。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6-7139325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井冈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