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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赣南科技学院急缺师资及专职辅导员招聘6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30:16
  赣南科技学院2024年急缺师资及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创立于2001年的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而成。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构建了以工为主,多学科相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招生专业30余个,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0000余人。
 
  办学二十余年来,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应用型本科大学。(详细信息见学校主页http://www.gnus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事业编制教学骨干15名(2024年1月事业编制教学骨干公开招聘空缺岗位)
 
  (二)编制备案制教学骨干33名(G2-01~ G2-20)
 
  (三)专职辅导员14名(F01~ F04)
 
  (四)业务骨干4名(Y01~ Y04)
 
  各类岗位需求明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人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要求
 
  1.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相关岗位需要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本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教学、科研业绩。
 
  3.除条件特别约定外,教学骨干岗原则上要求本硕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应聘者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本人研究生论文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需经办人签字),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招聘条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班级班长、团支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7.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12日 24时止。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4年各类人员招聘报名表》(含Word版和打印签名扫描版),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按“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例如:G201-张三- xxxxxxxxxxx),发至报名指定邮箱。rs@gnust.edu.cn
 
  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硕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校验证报告等)、特定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如:辅导员岗需提供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有留学经历的需提供留学期间成绩单,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编教学骨干岗需提供教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等)。
 
  (2)报名表应如实并完整填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未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视为无效报名。
 
  (3)在线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4年急缺师资及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登记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以便与报名邮件核对。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VNFVE5RTnlGUUZi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1.资格初审。由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邮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将对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进行现场的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复查。入职前学校将对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查。
 
  (三)考核方式
 
  1.事业编及备案制教学骨干岗
 
  (1)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及岗位设置问答题,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水平、已取得的成果及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认识等。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试讲(40%)+专业面试(60%)方式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设75分合格线,综合成绩高于合格线且专业面试成绩不低75分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
 
  2.专职辅导员岗
 
  (1)笔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全部参加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设70分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方可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下一步环节。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40%)+面试(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70分合格线,综合成绩高于合格线且专业面试成绩不低70分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
 
  3.业务骨干岗
 
  (1)笔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全部参加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本专业水平和能力等。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设70分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方可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40%)+面试(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70分合格线,综合成绩高于合格线且专业面试成绩不低70分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
 
  特别说明:(1)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2)报考了以下事业编制教学骨干岗未录取人员,若达到对应专业备案制教学骨干岗入闱条件且对应备案制教学骨干岗有空缺的,经报考人员同意可递补入闱对应备案制教学骨干岗。(相关对应岗位如下:G1-01和G2-01、G1-02和G2-02、G1-10和G2-08、G1-12和G2-10、G1-14和G2-12、G1-15和G2-13、G1-17和G2-15、G1-21和G2-20)
 
  (四)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1.辅导员岗(F01-F04):2024年5月18日笔试、5月19日面试。
 
  2.业务骨干岗(Y01-Y04): 2024年5月18日笔试、5月19日面试。
 
  3.教学骨干岗(字母G开头的岗位):2024年5月25日面试。
 
  (五)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聘用、待遇
 
  1.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2)因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南科技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2.待遇
 
  (1)事业编教学骨干岗位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编制备案制教学骨干、专职辅导员、业务骨干录用人员,属于编外招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以上级要求为准。
 
  3.专职辅导员8年内不得转岗,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初审情况、领取准备考证、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gnust.edu.cn/)。
 
  3.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7-8312681。
 
  七、其他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老师、龚老师 0797-83126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教学楼922)
 
 
 
 
 
 
  赣南科技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