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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景德镇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6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29:28
  景德镇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景德镇学院是一所多科性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4400余人。教职工近800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3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80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近500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国家工艺美术大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校金牌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各类人才100余人。学校设有11个二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31个,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一门,省级特色专业1个,江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西省高水平教学团队4个,建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及在线开放课程17门。拥有各类图书300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13亿元。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实践基地400余个。学校拥有世界陶瓷领域唯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教席,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瓷文化传承基地”“全国青少年陶艺培训基地”“江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西省特色资源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级以上文化交流平台和科研平台,获批生命科学科普教育基地、航模与工程技术中心、汽车实训中心三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校扎根地方办大学,确立了以陶瓷艺术和师范教育为主体,做强艺术、做优师范、做精理工、做特文管的“一体两翼”学科专业布局。建校以来培养了近10万各类人才,是景德镇及周边地区重要人才培养基地,被誉为陶瓷艺术大师的摇篮、中小学教师的孵化基地,培养出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最美公务员”姚石玉,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最美村官”黄娜,全国“乡村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程风等一批优秀校友。当前,学校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坚决打赢“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高标准通过师范专业认证、高水平通过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三大攻坚战,为建设示范应用型本科和“申硕更大”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景德镇学院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6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1.年龄条件: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学科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人一策。
 
  2.专业要求: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门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确因紧缺学科专业需要,可在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计划数。
 
  二、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本次引进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jdz.gov.cn/)、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网站上发布。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将报名表(附件3)及个人简历投递到景德镇学院人事处邮箱jyrsc_jsgzb@163.com。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等相关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核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通知时间内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3)。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阶段成绩单、近几年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须提供党组织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包括心理测试。通过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为合格(具体由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4.引进比例。各岗位的引进人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
 
  (二)考试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思想品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学习经历、近几年业绩成果等,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予引进。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及引进计划数,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景德镇学院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
 
  三、人才类别
 
  (一)A类博士
 
  (1)具有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QS世界排名前300名国(境)外高校(QS世界高校排名按录用博士研究生毕业上一年度所发布的排名为准,下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业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权威期刊SCI一区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或在三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至少二区3篇);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独立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
 
  2.理科类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并在本学科权威期刊SCI一区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并在本领域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独立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3.获得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5名完成人),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省级三大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或省级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或主持其他省级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或取得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审议通过、研究同意的)。
 
  以上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B类博士
 
  (1)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发展需求的具有国内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QS世界排名301-500名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业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SCI一区1篇);工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独立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2.理科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主持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项,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独立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三大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或省部级三大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或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或取得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审议通过、研究同意的)。
 
  以上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三)C类博士
 
  (1)具有QS世界排名501-800名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业绩达到下列条件的人员:
 
  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SCI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三区及以上期刊);工科类博士,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2评级期刊4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4篇及以上。
 
  以上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视同于第一作者)。
 
  (四)其他情况说明
 
  (1)音乐、美术、体育类博士补充条件
 
  音乐、体育、美术(含影视、编导、动画类)博士毕业生除符合以上要求外,可参照以下补充条件进行归类:
 
  音乐类博士:作为独立完成人,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主办的音乐类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1项(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文章2篇;二、三等奖励1项,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文章1篇;作为独立完成人,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主办的音乐类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及其以上奖励1项,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文章1篇;二等奖励1项,相当于核心期刊文章1篇。
 
  美术类博士:作为第一作者创作的艺术作品,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届展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文章2篇;二等奖励1项,相当于核心期刊文章1篇;入选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届展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者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的省级美术作品届展中获一等以上奖励,相当于CSSCI(不含扩展版、增刊)期刊文章1篇。
 
  体育类博士:在奥运会(夏奥会、冬奥会、残奥会、青奥会)科学大会做专题报告1次,相当于SCI一区文章2篇;在亚运会、全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专题报告1次,相当于SCI一区文章1篇。
 
  (2)SCI论文分区执行中科院分区标准;EI期刊论文视同为SCI三区;SSCI论文视同为CSSCI;人文社科类SCI二区视同为CSSCI;高质量科技期刊为入选中国科协发布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总汇》的期刊。
 
  四、引进待遇
 
  (一)A类博士引进待遇如下:
 
  1.人才引进费80万元人民币(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2.科研经费: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理科类15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万元人民币;
 
  3.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同等待遇3年;每月发放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人;过渡性住房补贴:给予36个月的1000元人民币/月/人补贴;
 
  4.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酌情安置。
 
  (二)B类博士待遇如下:
 
  1.人才引进费70万元人民币(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2.科研经费: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理科类15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万元人民币;
 
  3.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同等待遇3年;每月发放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人;过渡性住房补贴:给予36个月的1000元人民币/月/人补贴;
 
  4.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酌情安置。
 
  (三)C类博士待遇如下:
 
  1.人才引进费60万元人民币(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2.科研经费: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理科类15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万元人民币;
 
  3.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同等待遇3年;每月发放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人;过渡性住房补贴:给予36个月的1000元人民币/月/人补贴;
 
  4.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酌情安置。
 
  (四)其他博士待遇如下:
 
  1.科研经费: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理科类15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万元人民币;
 
  2.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同等待遇3年;每月发放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人;
 
  3.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酌情安置。
 
  五、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萧老师15107086959
 
  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
 
  景德镇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798-8382340
 
 
 
 
  景德镇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