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方案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为切实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拟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建档立卡贫困生及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6日14:00
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二)面试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应聘申请表》个人手签名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凡在指定时间未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凡携带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科研助理招聘包括心理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心理测试:主要对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缺考、无效测试或未达常模者,视为测试不合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情况。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3)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公示。
三、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参照学校现有科研助理由第三方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参照学校现有科研助理待遇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13807082952
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姜皓文、金佳琪、林文凤、汪鹏飞、王茂鑫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