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介绍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高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现有艾溪湖、上海路和丁公路三个校区,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航空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机电研究室、热处理研究室、机械产品检测室等3个科研部门,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40个高职专业。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01机械类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机械工程类(0802)、机械工程(0855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02智能制造类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电气工程类(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1)、智能制造技术(085509)、机器人工程(085510)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美术学类(1304)、设计学类(1305)、美术(135107)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04空中乘务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旅游管理(120203、1254)、艺术学类(1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05会计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06数学教师 |
专技岗 |
1 |
数学类(0701)、统计学(0714、020208)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07软件技术教师 |
专技岗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软件工程(0835、085405)、计算机技术(085404)、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08汽车类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车辆工程(080204、0855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09思政课教师 |
专技岗 |
2 |
哲学类(0101)、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s.haihr.com/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468)。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请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核减取消岗位表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告”栏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
(1)对通过入闱试讲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试讲,试讲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试讲。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试讲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试讲)。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则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试讲。
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笔试、试讲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本岗位试讲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126456
联系人:江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20—11:40,14:00—16:40
学校官网: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jxmtc.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