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铅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及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文件要求,铅山县司法行政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岗位及人数:(共计18名)
1.招聘单位:铅山县司法局;
2.岗位名称: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岗位(聘用后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3.岗位类别:合同制用工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二)待遇及薪金:每月固定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
(三)招聘对象:限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服务期3-5年。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法治铅山、铅山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上述媒体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共10天。
2.现场报名地点:铅山县司法局政工室 。
3.报名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段接听):
铅山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793-7963796
4.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铅山县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7月20日笔试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7月18日下午在铅山县司法局政工室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防止因交通拥堵而迟到,影响考试。
(3)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
2.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2设定开考比例。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将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在法治铅山、铅山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十)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铅山县司法局和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铅山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铅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铅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