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赣组字〔2022〕74号)和市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任务清单》(饶组字〔2022〕27号)、区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任务清单》(饶信组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78名,其中:东市街道36名,西市街道24名,水南街道15名,北门街道82名,茅家岭街道21名。
二、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信州区户籍;
2.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招录体检标准,可以胜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加分项
1.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3.退役军人,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4.持有计算机资格证书、社工师证的(只计一项证书),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累计加分)
三、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聘用上岗后,服从社区管理和工作安排,主要从事党建宣传、文明实践、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享有以下政策和待遇:
1.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对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由街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每个聘期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酬待遇参照原招聘的社区文明实践员报酬待遇执行(含试用期)。工作报酬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参照社区干部办理,该项经费由各街道自行解决。
3.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由各街道日常管理考核。每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退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1个街道的岗位。报名地点为各街道党政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信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
②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有加分项的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5.资格初审:报名后,各街道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经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复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岗位和考生达到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取消招聘名额。
2.笔试内容为基层党建宣传、社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相关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信州党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三)面试
1.各街道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报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
2.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区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相应岗位数1:1确定联审对象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联审对象),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开展区级联审,充分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信访局、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联审对象名单经区级联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公众号“信州党建微平台”进行公布。
2.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由各街道开展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体检、考察时间由各街道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人员确定。区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各街道拟聘用人员。
2.人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公众号“信州党建微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由街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每个聘期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4.人员递补。招录结束后3个月内,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期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派员全程指导监督。
五、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确保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可参加。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报考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附件2),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本选聘公告由信州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咨询电话:0793—8222122(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组织部)
信州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