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广丰区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共95名。其中临床医师33名、医疗技术类人员12名、护理人员50名。岗位详细信息见2022年广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18周岁以上;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其中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5.广丰区其他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在编和聘用人员不准报考(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辞职时间需达6个月以上(含)方可报考)
其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报名表(见附件二)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医技)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规培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三号楼11楼人力资源科,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4.报名时由区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日期安排:笔试:12月30日上午
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12月31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临床类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医疗技术类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招聘1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于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入闱面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开考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面试。
(三)护理类人员:采取先笔试后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1、笔试范围:《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第五版;
2、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内容:静脉输液;
3、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空缺,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考核。
4、因招聘同一岗位人数较多,而安排在不同的分组,为平衡不同分组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该岗位采取人事考试成绩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修正后即为考生最终的考核分数。修正后分数计算方式为:
修正后分数=现场分数×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全部护理岗位有效分数平均分÷护理某小组有效分数平均分。
(四)成绩计算
(1)临床类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得分。
(2)医疗技术类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护理类人员总成绩=(笔试分+加分项)×70%+修正后分数×30%。
(4)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5)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者没有笔试环节,依次按照学历、职称、工龄排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体检费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当天早上空腹候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公示结束后前往单位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到,特殊情况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报到,报到同时要完成医师执业地点变更,逾期未报到、未变更执业地点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则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3—2679306(区医院人事科)
0793—2630261(区医院纪委)
广丰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1: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