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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信州区社区工作者和农村文明实践员招聘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13:15:17

上饶市信州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农村工作力量,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组织部、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宣传部等印发的〈关于推动全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类别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
 
2.面向信州区街道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农村文明实践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35名(其中:东市街道9名、西市街道5名、水南街道6名、北门街道11名、茅家岭街道4名)。
 
本次面向信州区街道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30名(其中:东市街道6名、西市街道5名、水南街道6名、北门街道9名、茅家岭街道4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文明实践员8名(其中:秦峰镇4名、朝阳镇2名、水南街道1名、茅家岭街道1名)。
 
三、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上饶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在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信州区街道聘用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1977年10月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加分项
 
1.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3.退役军人,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4.持有计算机资格证书、社工师证的(只计一项证书),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5.户籍为朝阳镇、秦峰镇的考生,报考本镇农村文明实践员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2分计算(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累计加分)。
 
四、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聘用上岗后,服从社区或村管理和工作安排,主要从事党建宣传、文明实践、物业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享有以下政策和待遇:
 
1.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2.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报酬待遇参照原招聘的社区文明实践员报酬待遇执行(含试用期)。工作报酬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参照社区干部办理,该项经费由各镇(街道)自行解决。
 
3.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由各镇(街道)日常管理考核。每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列为社区或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退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岗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1个镇(街道)的岗位。报名地点为各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信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有加分项的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5.资格初审:报名后,各镇(街道)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经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复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岗位和考生达到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取消招聘名额。
 
2.笔试内容为基层党建宣传、社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相关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信州党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入),并在公众号“信州党建微平台”进行公布。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
 
2.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区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相应岗位数1:1确定联审对象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联审对象),报区委组织部开展区级联审,充分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信访局、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联审对象名单经区级联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由各镇(街道)开展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体检、考察时间由各镇(街道)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各镇(街道)拟聘用人员。
 
2.人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公众号“信州党建微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与镇(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与镇(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个聘期5年,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4.人员递补。招录结束后3个月内,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期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派员全程指导监督。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本选聘公告由信州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咨询电话:0793—8222122(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组织部)
 
 
 
上饶市信州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