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即在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2月7日-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srjcy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院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上饶检察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男子俯卧撑、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五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员身份和薪资待遇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劳务派遣),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薪资待遇:每月待遇为基本底薪(按本院一般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五险+绩效,并提供餐补、工会福利。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院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8083022(干部人事处)
邮箱:srjcyzzb@163.com
附件:《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扫描下载报名表)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