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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新余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29:17
  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0.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6.学科专业分类以江西省人社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投递简历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投递简历时间: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22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08:30—11:30;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三楼301室(八一大道461号)。
 
  2.报名程序
 
  (1)投递简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单位的邮箱。
 
  新余市人民医院:xyrlzy2007@126.com;
 
  新余市中医院:xyszyy@126.com;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xyfyrsk2021@163.com;
 
  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jxxycdc@126.com。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和资格审查。网上未投递简历的报考人员,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携带个人简历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仅网上投递简历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学历认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7.《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一式三份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后续的资格复审中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则不予聘用。
 
  2024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以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规培基地盖章的规培结束相关证明,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四)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择优选聘;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确认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四、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2024年5月26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领取地点: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三楼301室(八一大道461号)。
 
  (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东湖校区,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基本技能、综合等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社保卡等)和面试通知单,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并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面试考官根据考生作答进行打分,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五)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四舍五入”法则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需进行加试,再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
 
  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卫健委0790—6420508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031
 
  新余市中医院0790—6205769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522
 
  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0-6442446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