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公开招聘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同意,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女看护人员6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委托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56厘米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4.身心健康无缺陷,无可能影响看护工作的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6.户籍地为新余市户籍的或长期居住分宜县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材料;
(6)个人近期防疫码,行程码复印件2份。
根据招聘需求,有相关经历或资质的,可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看护经历的,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17:30时截止。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分宜县纪委县监委组宣部(行政中心713室),咨询电话:0790-5898700
资格审查时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招录方式
主要采取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分宜县行政中心736会议室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安排到县直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和聘用
分宜县纪检监察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及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分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一经聘用,劳务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看护津贴80元/日,食宿免费。
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
本公告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5898700 5898727。
分宜县纪委县监委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