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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市选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2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3:44:49

樟树市公开选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樟办发〔2022〕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樟树市委组织部、樟树市民政局委托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者,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聘城区社区工作者22名,鹿江街道7名、淦阳街道4名、福城街道6名、大桥街道3名、洋湖乡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吃苦耐劳,热心社区工作。

3.事业心强,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0)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11)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樟树市福城街道、鹿江街道、淦阳街道、大桥街道金桥社区、洋湖乡滨安和滨顺社区城镇属性地址的社区户籍人员并在城区社区(含大桥街道金桥社区、洋湖乡滨顺社区和滨安社区)有固定居所,可以报考本次选聘的所有岗位。上述户籍以2022年1月1日前迁入为准。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8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大道干部小区125号门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徐琦峰,电话:0795-7366876,19170628665。

5.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请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材料1份;(2)征信报告原件1份;(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数少于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选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数。

(二)资格审查

由市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才发展公司和相关乡镇、街道组成)统一对报名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征信报告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笔试

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再按50%的分数计入总分。

1.笔试内容主要是社区基本知识和工作实务,近期国际国内时事,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2.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文化考试结束后,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确定名单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再按50%的分数计入总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的,先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以年龄小者优先。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对象意见,向社会公示7天,再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本次选聘每个环节如有人自动弃权,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取消资格,均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年内如有社区干部离职且人数较多的,均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选聘人员的安排,按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空缺岗位的街道、乡。若遇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次序。选聘人员社区岗位安排由所在街道、乡统筹。

本次公开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按照樟树市《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岗位等级制度的实施办法》(樟办发〔2022〕65号)文件实际执行。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及樟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3.考生参加考试需持在赣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进入考场(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时间以考试入场时间计算;填写并提交完整《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樟树市人才发展公司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樟树市公开选聘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