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弥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确保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根据《铜鼓县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人岗相适、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8名(其中4名为司法所辅助人员,4名为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志愿从事报考的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3.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各种基本操作,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定向委培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序号 |
招 聘 单 位 |
招聘数 |
岗 位名 称 |
岗 位 代 码 |
专业要求 |
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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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 |
县司法局 |
8 |
司法 行政辅助 人员 |
SF202301 |
专业 不限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定向委培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
40周岁以下 |
优先招聘省内高校政法院系(专业)毕业生。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铜鼓县司法局人秘股(县行政大楼830室)
3.报名电话:0795-8722465, 联系人:王睿
4.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18:00
5.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铜鼓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字);②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携带)及相关资格证书;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总分各100分,按照比例进行折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后总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为笔试考试成绩+奖励加分)
(1)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2)奖励加分:工作获得铜鼓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表彰奖励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工作获得宜春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笔试成绩加20分。(不累计加分)
2.面试
根据折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未达到聘用人数2.5倍的,本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入闱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闱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的应试者,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政审
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如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铜鼓发布、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原在铜鼓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3个月以上的(含试用期、实习期),取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000元,基础绩效工资6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铜鼓县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722465
2.本公告由铜鼓县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2月10日
附件:铜鼓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