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8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3 日— 3月10 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电话:0795-3280062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及养老保险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纪委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享受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岗位待遇。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实施,纪委办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795-3280062
附件1: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