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现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由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与鹰潭人才集团共同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招聘岗位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窗口服务人员。
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踏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 年龄: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学历专业: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5. 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7. 从事过窗口服务类工作者,具有财会类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5. 有其他不良行为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鹰潭人才集团(月湖区美亚汇金广场四楼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3.须提供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二代)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相关工作证明;(5)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4.鹰潭人才集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5.所有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二)面试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委托鹰潭人才集团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可根据需要依序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含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定劳动合同,如工作中不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将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工资报酬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701--62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