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社区战斗堡垒,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安市委、大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大安市城市5个街道12个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88名(含7名城市基层党建专干、5名非公党建专干),具体招录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不限户籍。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6.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有社区工作经历2年以上等情况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为2022年5月13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 城市基层党建专干和非公党建专干岗位要求具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
8.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9.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发布公告时间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 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 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每名考生仅能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一)报名
1. 报名办法: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2. 报名电子邮箱:详见《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3.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8:30—6月1日17:30。
4. 报名提交材料:
(1)《2022年大安市“社工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中照片为近6个月内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
(2)《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笔(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
(5)以下人员报名还需提交:
①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有社区工作经历2年以上人员,需提交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身份证明、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②考取社工师人员需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③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能够证明社会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退伍证)。
⑤报考城市基层党建专干、非公党建专干岗位人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将以上材料原件清晰拍照,连同本人近6个月内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电子版全部存入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录街道社区+招录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大安市锦华街道康宁社区城市基层党建专干张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招录条件,各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电子版照片等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笔试前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的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收集留存,其中,《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版一式3份需审核签字后留存、其他留存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纸质版材料的,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录单位采取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的形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资格审查人员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在笔试前2天到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详见《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照片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结点未提交纸质版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他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 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录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大安市内各类单位招考。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考生必须按照报名要求打包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或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清晰等无法认定的,不能通过报名审核,后果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录工作全过程。
4.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因超时未领取、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 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录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大安市委组织部牵头,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1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为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笔试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笔试在大安市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大安市委组织部牵头,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计分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条件复审。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随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条件复审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大安市民政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申请复审的考生应按照招录岗位条件要求,向大安市民政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社工师职业资格证、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毕业证等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报考城市基层党建专干、非公党建专干人员还需提交党员档案。经资格条件复审,因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条件复审材料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资格条件复审后,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大安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在本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上一级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考察。由大安市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对全部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签订《大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服务协议》。
九、相关待遇与要求
1. 服务期限。新招录的“社工岗”人员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社区,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需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
2. 薪酬待遇。“社工岗”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我市“社工岗”现行“三岗十八级”试用期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并从正式签订《大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服务协议》之日起落实“五险一金”。此次新招录人员中,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从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后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含单位和个人)均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后,薪酬待遇根据岗位类别、工作年限、学历水平、社工师职业资格等,按照“社工岗”现行“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重新核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 信息发布平台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
2.报名电话及地址
详见《2022年大安市公开招录“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3.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大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0436-5201931。
4.招录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十一、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用资格的,均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招录过程中应聘人员、招录单位和招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2018年1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①提交纸质版材料和领取准考证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行程码和健康码均为“绿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②提交纸质版材料和领取准考证时无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21天内国外旅居史;③考生参加笔试当天,经现场扫码测温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以上条件,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未尽事宜届时严格按照大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