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关于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力量,拟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其中,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全市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名。
三、招聘范围
拟招录经各乡镇、各街道基层平台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招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具体如下: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落籍截止日期为8月5日。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5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6.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停发失业金或低保待遇。如隐瞒以上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缴所得补贴。
五、 工作地点
洮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六、岗位职责
由洮南市委宣传部直接指导,结合实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洮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洮南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洮南市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洮南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期限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2022年标准,其中含个人及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到期前,洮南市委宣传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考评,确定续签资格。
八、报名要求
1.认定:报名人员于8月12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到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
2.报名:认定通过后,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报名,市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8月9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 洮南市民生大厦二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九、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视报名情况采取何种考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政审、体检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到其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政审材料。如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政审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组织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自行选择岗位(如果总成绩相同,以笔试高者优先选岗;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对拟聘用人员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期后,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十二、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由市委宣传部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咨询电话:0436-6253245/6220713
中共洮南市委宣传部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