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实际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精神科医生、影像医生、康复治疗师、药剂科药师、信息化专业人员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具有良好品行与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较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6.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7.符合具体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0日。
(四)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行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一)通过考试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由医院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薪资面议,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享有国家规定休息休假等福利。
八、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郑昌富
联系电话:0436-6223661 13179167533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1: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2023年度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