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实我县师资队伍,整体提升教育系统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开辟优秀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绿色通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的意见》(吉发〔2021〕2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和《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靖宇县第一参场学校等学校,面向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招聘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招聘教师22名。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7.拟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4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华大学
时间:2024年6月12日8:30至13:30;
地点:北华大学南校区理科楼307室。
(2)吉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6月13日8:30至13:30;
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双创中心四楼407室。
(3)长春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6月14日8:30至13:30;
地点:长春市长吉北路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307室。
3.现场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名准备材料: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2024年靖宇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登记表(2号)》(附件2)2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蓝底小二寸相片到达现场。
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本人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由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宇县教育局共同负责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现场进行答复。
5.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
6.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考试
1.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把考试成绩顺延到小数点后4位,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激励政策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享受以下政策:
1.落实编制。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聘为事业编制,列入财政拨款,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给予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4.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以上人员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九、纪律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