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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白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09:29:08
  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白山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军分区决定,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已报名参加2024年白山市各县(市、区)秋季男兵义务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
 
  7.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只能报考入伍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 26日9:00至16: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栏。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征兵部门、用人部门组成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请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考生携带《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另行电话通知发放《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的,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根据《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一)初试筛选
 
  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40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4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各地征兵办组织役前教育训练,役前教育训练实行淘汰机制,在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或不符合入伍条件人员,经县(市、区)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征兵办确认后,退出役前教育训练,取消入伍资格及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组织、人社、编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置协议书》)。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置
 
  签订安置协议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1个月内,根据签订的《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到当地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使用人才编制池的,由当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根据本地用人实际研究确定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并组织上岗。
 
  十、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或转改当期士官后因个人原因提前退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白山市人社局监察室0439-3292661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0439-3257868
 
  白山市人社局事业科0439-3255855
 
  十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