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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白山临江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1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09:41:51
  2022年吉林白山临江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5人,报名时间为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1:30,笔试时间为11月12日,部分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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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1:30)
 
  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精神,现将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江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5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3名(岗位序号:1-61号),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曾在临江市公办中小学工作,经临江市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女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男放宽至60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15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教师岗位,上岗后先行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1:30。
 
  2.请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360(急速模式)、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http://36.49.92.137:23107/bmxt/bs(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4:30。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3.仲裁截止时间为9月29日15:30,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29日16:3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1:30。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其他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9:00。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于9月30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pdf格式扫描件以及电子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考生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jssyglk@163.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曾在临江市公办中小学工作,经临江市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身份,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放宽年龄、放宽学历、专业政策。加分政策,按代课时间每满一年加0.5分,10分封顶。代课年限以《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确认的年限为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教龄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将《已辞退代课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5)于9月30日15:00前发送至ljsjyjrsk@163.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临江市教育局。
 
  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示。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6.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下载打印《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每日记录。笔试当天,须提供本人参加笔试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截图打印),本人填报的《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和《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报考教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详见《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或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另行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查询方法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2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临江市“精英惠临”工程实施意见》,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二)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三)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四)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2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0439-5260518
 
  5.政策咨询电话:0439-5260508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下载: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