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矿泉局(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为适应抚松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工作需要,充实地质公园资源管护和景区旅游管理工作队伍,保障资源保护、旅游运营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新增编外用工人员的意见》精神,现将招聘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名:
1.船舶驾驶员1名
2.资源管护员1名
3.设备安全员1名
4.旅游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吉林省抚松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5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船舶驾驶员。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持有船员适任证书,一年以上船舶驾驶经历(本岗位工作地为抽水乡碱场村前甸子屯临湖区,交通、食宿条件艰苦,需常年野外值班)。
2.资源管护员。中专以上学历,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具有更新和掌握与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能力(本岗位交通、食宿条件艰苦,需定期参与巡护执法、值班)
3.设备安全员。学历不限,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三年以上电工岗位经历(本岗位工作地为抽水乡碱场村西坎屯,交通、食宿条件艰苦,需常年值班)。
4.旅游管理员。中专以上学历,旅游或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能够应用计算机及其网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完成工作需求(本岗位工作地为抽水乡碱场村西坎屯,交通、食宿条件艰苦,需定期参与旅游执法、值班)。
(三)择优录取条件
1.有驾驶员、轮机员、安全员等岗位经历的。
2.有岗位技能证书的。
3.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4.拥有工作所在地户籍(抽水乡碱场村)。
(四)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已被聘用为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8:30至2022年12月2日18:00截止。
2.报名地点:抚松矿泉局(原人参博物馆402室)。
咨询电话6239977,17766868086。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1份。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2.招聘单位到派出所、交警队、教育、社会信用等部门核查相关信息。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政审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试题由招聘单位聘请考试院统一出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序前三名的参加面试,录取比例3:1。
1.内容:
重点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等内容。
2.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
4.注意事项: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严禁代考现象,违者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到位算自动放弃应聘。
(三)政审
1.根据职业能力测试等情况择优选择原则。
2.根据派出所、交警队、社会信用部门等核查结果反馈。
五、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按照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由抚松矿泉局统一管理。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的日常工作。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
3.本公告由抚松矿泉局负责解释。
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