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主岭市抗御火灾及灾害处置整体能力,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依据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
二、岗位及人数(消防员12人)。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小型消防站:消防员5名;
公主岭市怀德镇消防站:消防员7名。
征召专职消防员原则按报名意向分配,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情调剂。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公主岭市户籍(或取得居住证),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愿意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纪律制度。
4、消防员:男性,18-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7月1日-2006年7月1日)。
5、应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
6、身高165cm(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7、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或具有电脑操作等级资格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消防救援队辞退、解聘记录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4、在读学生(已在实习期的除外);
5、已在全日制工作岗位任职人员;
6、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8、其他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公告信息进行报名、政审、体能考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方式:在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
(二)报名流程和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招录办公室(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岭西路交叉路口东北侧,公主岭文化体育中心北侧约50米)。
4.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应聘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公主岭市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本人页)、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学位证;
(4)个人征信证明;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须提供消防救援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明。
(三)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填报和审核。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公主岭市岭西体育场(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岭西四路交汇处)。
3、考核科目: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10x4折返跑,五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20分,共计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水平不得进入面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根据通知时间,到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招录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体测结束后,按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由消防救援大队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对考生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考察,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否则不准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者优先。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考试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公示后主动放弃的,可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聘用。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与公主岭市岭富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其中:入职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实岗培训时间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工作5天,休息2天,另享受年度带薪假期。如有应急响应、消防安保任务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每月2300元(含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市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后,每月由消防救援大队另行发放高危风险补助及考核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后,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提供饮食、被装。试用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6.咨询电话:0434-627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