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惠市事业单位实施人才“归巢”计划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德惠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度“归巢”计划,回引事业编制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归巢”回引人才数量
回引事业编制人才30名。
二、“归巢”回引人才范围
1.随亲: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有一方为德惠市户籍的,本人为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投靠: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有一方在德惠市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德惠市有房屋产权的,本人为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返籍:本人出生地为德惠,中小学(含高中)在德惠就读,本人为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归巢”回引人才条件
1.“归巢”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德惠,关心德惠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②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提出申请前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均符合调转规定。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回引。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回引。
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⑤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有回引意愿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①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的。
②受过行政、刑事处罚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已立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④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⑤不符合调转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归巢”回引人才服务期限
回德惠工作的域外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德惠市。
五、“归巢”回引人才程序
1.报名申请。采取网络申请方式进行,填写附件:《德惠市“归巢”计划申请表》并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hsrcb@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申请“归巢”回引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一份;
③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2024年工资核定表、现工作单位编制册首页和个人姓名信息页复印后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④工作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证明”;
⑤投靠方无户籍,需提供投靠方工作证明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返籍的“归巢”回引人才需提供在德惠中小学(含高中)任一学段就读的证明材料。
3.面试测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根据申报“归巢”人员情况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事宜将另行公告。
4.回引人选的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回引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回引人员。
5.体检。确认的拟回引人员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国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归巢”回引体检结论依据。
6.组织考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回引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考察。
7.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调转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拟定调转人员名单,经市编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协调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归巢”的事业编制人才现工作单位的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的,可以报所有经费形式的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的只能报“财政补助”岗位(本次“归巢”回引人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资格审核贯穿“归巢”回引工作全过程,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回引资格。
3.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涉及编制调整等工作,按照省、长春市和本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岗位调整。
4.回引人才在原单位拥有(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和所设岗位确定级别待遇。
5.符合“归巢”年龄、学历等条件,但岗位不匹配的人员,请填写《德惠市“归巢”计划申请表》发至dhfgdjb@163.com,作为今后回引人才工作参考。
咨询单位及电话:中共德惠市委组织部、德惠市人社局 0431—87000152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德惠市委组织部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