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市九台区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相关规定,长春市九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依据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发布招聘岗位18个,招聘人员19名。其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2名,17个乡镇、街道(九台街道、营城街道、九郊街道、波泥河街道、城子街街道、纪家街道、沐石河街道、土们岭街道、苇子沟街道、兴隆街道、卡伦湖街道、龙嘉街道、东湖街道、其塔木镇、上河湾镇、莽卡满族乡、胡家回族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岗位各1名 。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试成绩各岗位单独排名,单独竞争。如果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意见择优调剂录用。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九台区城镇户籍(2022年7月25日前已落户,西营城街道户口除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25日之前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2.九台区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要求,招聘对象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人员之一者:
(1)下岗失业人员(原改制并轨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含1年)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4)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特殊说明: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2.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政务大厅)南门。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复印首页及本人页)、下载并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2份(打印手写均可,详见附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于报名申请表,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九台区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复印首页及本人页)、下载并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申请表》、《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及《承诺书》2份(打印手写均可,详见附件,《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须提前到乡镇(街道)、区劳动就业服务窗口两级认定盖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初审和聘用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3.成绩运用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党员、预备党员优先;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如各项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春市公益岗位协议书》,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即行终止协议。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
(一)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进行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现场。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隔离观察的,隔离观察期内,不允许本人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二)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八、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解答,由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咨询电话:0431-8235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