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2023年1号公告)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源于1952年一汽建立的长春汽车技术学校。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学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首批进入国家28所高职示范院校行列,被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高教强省高职龙头学校。2019年吉林省唯一一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目前学校已纳入吉林省“十四五”职业本科试点院校单位,享有“汽车人才摇篮”的美誉。
为实现“建设全国一流职业本科院校”的发展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更好更快地发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报考人员需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招聘对象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名额、专业
本次教师岗位招聘名额15名。专业类别与我校所开专业相关,汽车类、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材料加工类、计算机(含软件工程)类、信息工程类、经管类、物流工程、市场营销、思政类、基础学科类(数学、英语)等专业。
三、全职引进待遇
博士引进待遇按照《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分类标准执行,与我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并考核。
(一)安家费。一次性拨付安家费税前35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一次性资助博士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为引进人才来校工作后,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持经费,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三)博士津贴。给予每月3000元的博士津贴;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兑现相应职称待遇,副高以下职称兑现副高级职称待遇;
(五)符合我校师资需要,业绩成果极为突出的优秀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面议引进待遇。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形式发送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2085447703@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职称+专业+博士考核。
(一)本人电子简历一份;
(二)博士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三)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文件、证书等扫描件和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长期招聘)。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人事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考核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博士信息采集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六、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用试讲和专业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在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管下,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二)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聘用
通过学校研究确定的拟录人员,经资格复查、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0431-85751804)
地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1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