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市“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工作要求,促进域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
2.低保失业人员(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
5.大龄失业人员(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6.失地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合同、调配证、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告知书、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告知书、解除合同、调配证可到老政务大厅二楼1号窗口复印。
2.低保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
3.残疾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镇常住人员需提供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吉林省零就业家庭认定及援助申请表》。
5.大龄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城镇常住人员需提供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磐石市内房产证明材料。
6.失地农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地方政府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补偿协议书》。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
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各用人单位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