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工作力量,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报请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具有东辽县户籍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
1. 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2.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此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
3.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此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
4.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
全县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15名。其中:东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名;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遵循属地分配优先的原则,聘用人员全县统筹分配。详见《东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公益性岗位配备计划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
1.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教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人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2.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3.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站(所、中心)派单、志愿团队接单、志愿者送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4.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6.负责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管理和期限待遇
1.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按照相关程序终止(解除)协议。
2.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 8月19日。
报名人员需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全部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到东辽县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现场填写《东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进行材料审核。
报名按照招聘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试与聘用
考试形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具体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吉林智慧人社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对就业困难认定不符合人员不予聘用,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聘用。通过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的人员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正式录取并签订用工协议。
七、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考试。
2.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不允许参加报名。
3.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并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点参加报名、考试。
4.考生要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考试公告和相关信息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报名咨询电话:0437-555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