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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西安区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7 09:42:21

关于西安区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经西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宣传委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9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

四、招聘范围和岗位要求

辽源市辖区内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图形工具软件等。

(一)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下岗失业人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此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有大专以上学历,函授教育或成人教育均可)

(三)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此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有大专以上学历,函授教育或成人教育均可)

(四)零就业家庭人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此类人员需有大专以上学历,函授教育或成人教育均可)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9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报考者需本人携带报名的材料如下:

1.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部页)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不限);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毕业证;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毕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明及毕业证;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及零就业家庭证明及毕业证)

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六、考试与聘用

考试形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所确定招录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聘用,由西安区委宣传部部负责分配并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名次先后选择工作地点,但所有人员须服从调剂)

九、人员管理和期限待遇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有庸懒散拖表现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即行终止(解除)协议。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要求必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二)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不允许参加报名。

(三)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考试。

(四)考生要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要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三)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附件1:西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公益性岗位配备计划表

附件2:西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