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吉林 > 辽源市

报名入口

2023年吉林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7:34:42
  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辽源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39名,其中: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实验员19名,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20名。详见附件1:《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实验员岗位考生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即到2023年8月3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依此类推(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8:30至2023年8月10日11:30;
 
  2.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7(以下简称报名网站), 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8:30至2023年8月10日15:00;
 
  2.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6:00。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9:00-10:30,考试地点:辽源职业技术学院(辽源市光明街777号),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8:30至2023年8月19日16:0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实验员笔试通用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笔试通用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4、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5、通用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试卷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于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条件复审
 
  1.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9:00-16:00,具体地点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详见附件4:《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折算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按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折算,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折算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3.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聘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及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名单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的体检工作,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考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yvtc.edu.cn
 
  (二)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521011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4.监督举报电话:0437-5210115(辽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