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满足医院发展和科室实际用人需求,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提供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6:00截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邮箱
fuchanrenshi@163.com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并将以下材料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1.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执业医师证资格证。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如:考试通过成绩截图,规陪考试结束未出成绩需规培基地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今年是规培最后一年符合报考条件)。
(8)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5月28日8:00至2024年6月6日16:00。
1.由人事科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fuchanrenshi@163.com,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均通过邮件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2.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四、招聘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拟聘人选确定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含心理体检)由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短期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需递补的,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信息在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csfuchan.com)
咨询电话:0431-82903629(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6:00)
联 系 人:逯晨 15844035097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