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5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系统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p.jlen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9:00--2024年6月30日16:00。请考生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个人简历(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等)。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查收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个人材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若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学校将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及格线等事宜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另行通知。
2.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ccsf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该公告同时在吉林智慧人社网站发布。学校人事处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1-86908045、86908043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矫老师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