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1名,招聘岗位为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岗位级别为专业技术正高级。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3日出生),计算时间点以2024年9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代码081806T)、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专业代码081809T)、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代码080601)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轨道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代码082302)、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5801)专业。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资格;
2.吉林省高层次D类及以上或省外相当层次人才;
3.在轨道交通领域中,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renshi2007@sina.com。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08:30至10月12日16: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D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人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近五年工作业绩报告和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吉林省运输管理局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岗位+考生姓名”)。其中,在读的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还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个人需承诺所提供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吉林省运输管理局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相同则由考核小组投票集体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考核前,由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加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
4.本公告招聘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考核人数最大值时,由吉林省运输管理局视情况采取多轮考核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考核资格人选。最终考核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考核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考核,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考核成绩为准。
最终考核成绩于考核后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和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考核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考核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l.gov.cn/)和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jtyst.jl.gov.cn/ygj/)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单位电话:0431—85097694(吉林省运输管理局人事管理科);
主管部门电话:0431—85097527(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586、88690530(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